聚焦 | 南紡股份遭央視“重點”批評,五大造假路徑全披露
發布時間:2015-01-24
近10年上市國企造假第一股 南紡股份瞞天過海,五大造假路徑全解析
A股歷史上造假者并不少,前有被稱作“萬人坑”的銀廣夏,后有綠大地以及頭頂“稻米加工第一股”的萬福生科。
現在這些被釘在造假絞刑架上的公司再添一家——南紡股份5年虛增利潤超3億元、靠造假得以保住上市地位。讓人意外的是,南紡股份的造假行徑直至3年后才得以曝光。
早在2012年,上證所就曾在公開譴責中明確提及南紡股份存在虛構交易、少轉結營業成本、調節壞賬以及在出口退稅款和遞延所得稅資產上大做文章。另外,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注意到,公司在三費問題上也發過會計差錯更正。
多種造假手段并用
就造假的手法而言,南紡股份也是多種手段共同使用,這也是公司連續5年造假卻一直逍遙法外的原因。
具體造假手法從公司往年度重大會計差錯就可窺探一二。早在2012年11月28日,上證所即對南紡股份公開譴責,具體提到,2012年初,公司對以前年度財務數據進追查,對2010年期末凈資產及當期損益進行了一系列追溯調賬:資產類科目,主要調減應收賬款3.46億元;股東權益類科目,主要調減年初未分配利潤3.18億元,調減年末未分配利潤3.97億元;損益類科目,主要調減營業收入10.35億元,調減營業成本9.71億元。2012年4月30日,公司公布2011年年報,因追溯調整后連續數年虧損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。
造成公司以往年度重大會計差錯的原因主要有:虛增合同收入、以境外融資業務虛構為轉口貿易、虛增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、少結轉營業成本、利用轉口貿易回款、調節客戶往來款,達到調節壞賬準備等目的;長期掛賬不符合出口退稅條件的應收出口退稅款,以及不符合確認條件的遞延所得稅資產等。
例如,南紡股份曾騙取出口退稅。在2000年~2011年期間,公司的出口貨物單證中,經核實有54份備案單證為虛假單證,共涉及已退稅款1033.74萬元。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退(免)稅實行有關單證備案管理制度(暫行)的通知》第六條之規定,定性為備案單證違法。南京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對公司已取得的退稅1033.74萬元予以追回。
偷天換日 虛構交易
虛構交易主要表現為偽造收入,這是多數造假者常用的手段。給投資者造成損失最慘重的案件,幾乎都是使用這種虛假會計信息的手法制造的,偽造交易是一場明顯的騙局,也是投資者遇到最多的。
有注冊會計師對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表示,虛構交易的主要途徑是偽造收入,偽造收入主要包括以下手段:從虛構交易對象開始,虛構原材料購入發票、偽造材料購入合同、材料運輸入庫單據、材料出庫單據、產品生產班組和記錄、產品入庫單據、銷售合同、銷售發票單據、產品出庫單據、產品運輸單據、稅務發票以及國外交易方等。
2001年的銀廣夏偽造了全部單據,包括銷售合同和發票、銀行票據、海關出口報關單和所得稅免稅文件,虛增巨額利潤自1998年~2001年間合計超過7億元。而近年的萬福生科等也是采取虛增收入的方式造假。
另外,銀河科技之前也被暴露出虛增收入,該公司在2004年度虛增銷售收入1.79億元,利潤6931.87萬元之后,2005年度又虛增銷售收入3475.76萬元,利潤795.16萬元。同時,銀河科技還隱瞞關聯方資金往來事項,2004年未經披露向關聯方劃款累計達5.44億元,這些關聯交易事項未以臨時報告形式、也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。
南紡股份也有類似表現,在上證所之前發的譴責聲明中就提到,南紡股份虛增合同收入。
借雞生蛋 少結轉營業成本
“少結轉營業成本,一般來說就是提升了利潤,比如存貨發出去了,但是少計了。舉一個小例子,比如買一個杯子,買的價格4元錢,但是賣出去的時候,賣5元錢,那么成本就是4元,利潤是1元,當然,假如說成本被說成3元的時候,那么利潤就變成了2元。”
南紡股份曾公告稱,截至2010年12月31日,南紡股份由于少結轉營業成本多計利潤4287.78萬元,其中調減2010年初未分配利潤4287.78萬元,調減應收賬款4287.78萬元。
2013年度發現子公司南京建紡實業有限公司2011年度及以前年度少結轉營業成本951.3萬元,在編制2011年與2012年可比的財務報表時,已經對該項差錯進行了更正,調減2011年度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及留存收益193.1萬元、少數股東損益289.63萬元及2011年期初留存收益187.43萬元、調減2011年存貨951.29萬元。
另外,公司在調節壞賬上也狠下手段,之前上證所曾提及,南紡股份利用轉口貿易回款,調節客戶往來款,達到調節壞賬準備等目的。上述注冊會計師則對記者示,“壞賬一般都是建立在應收轉款余額,至于怎么做的,采用的方法也比較多。”
之前公告也有提及,南紡股份截至2010年末時,公司因少提壞賬準備多計未分配利潤2438.38萬元,其中調減2010年年初未分配利潤3899.28萬元,調增2010年應收賬款壞賬準備102.14萬元,調減財務費用匯兌損益1563.04萬元。
瞞天過海 騙取出口退稅款
騙取出口退稅款,是指故意違反稅收法規,采取以假報出口等欺騙手段,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。在2011年報中,南紡股份在《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》提及,長期掛賬不符合出口退稅條件的應收出口退稅款1100.11萬元。
在2000年~2011年期間,南紡股份的出口貨物單證中,經核實有54份備案單證為虛假單證,共涉及已退稅款1033.74萬元。根據相關規定,定性為備案單證違法。
另外,在遞延所得稅問題上,南紡股份也是問題百出,上述注冊會計師對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表示,“遞延所得稅資產的確認與計量,直接關系到所得稅費用的大小,進而影響企業的凈利潤和凈資產。比如說,假如遞延所得稅大了,那么所得稅費用就會小,那么企業的凈利潤就會上升,反之則下降。”
資料顯示,南紡股份2009年末應納稅所得額余額為-33.00萬元,遞延所得稅資產余額3311.10萬元;南紡股份2010年應納稅所得額為-5400萬元,當期計提遞延所得稅資產2080.72萬元,根據相關會計準則,南紡股份沖回并追溯調整遞延所得稅資產,調減2010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2080.72萬元,調增所得稅費2080.72萬元,調減2010年初未分配利潤3311.10萬元。
云遮霧掩 調節三費有妙招
除上述問題外,2013年,南紡股份稱,當年度發現子公司南京高新經緯電氣有限公司于2009年將固定資產轉讓并租回使用,并由公司每月向其支付租金,截至2012年末,公司尚有已支付的租金239.85萬元掛賬未進行處理,其中:屬于2011年度的利息支出為95.94萬元,屬于2011年前期的利息支出為143.91萬元,在編制2011年與2012年可比的財務報表時,已經對該項差錯進行了更正,調減少數股東損益2974.15元,調減少數股東損益2974.15元,調增長期應付款239.85萬元。
另外,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注意到,2004年11月,公司與南京斯亞實業有限公司簽署房產轉讓協議,公司購買南京云南北路77號南泰大廈第十八層,建筑面積1010.53平方米,協議轉讓價格650萬元,公司將該房產按照首次付款500萬元入賬,導致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值較轉讓價格少計150萬元,在編制2011年與2012年可比的財務報表時,已經對該項差錯進行了更正,調整減少2011年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和留存收益7.5萬元,調增累計折舊52.5萬元,調增應付賬款150萬元。
轉自:中國紡機 |